2023年8月2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函(浙建城管函〔2023〕335號),面向全省公開征集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典型案例,同時征集選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產品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案例,截止時間2023年8月15日。征集范圍包括:1)與國土空間規劃、循環經濟規劃及舊城改造、大型工業園區改造、城市新區建設等大型項目建設相結合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2)年處置生產能力不少于25萬噸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3)具備拆遷、運輸、處置利用和產品應用等產業鏈相關環節較高整合程度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4)采用節能、環保、高效的新技術、新工藝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5)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產品(即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應用較同類產品有明顯優勢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工藝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等。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征集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典型案例的函
浙建城管函〔2023〕335號
各設區市建委(建設局)、城管(綜合執法)局,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為進一步推進全省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總結推廣成熟有效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模式,充分發揮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示范項目的引領作用,積極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與產業化發展,促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助力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向全省公開征集具有先進示范作用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典型案例,供全省復制推廣借鑒?,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與國土空間規劃、循環經濟規劃及舊城改造、大型工業園區改造、城市新區建設等大型項目建設相結合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二)年處置生產能力不少于25萬噸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三)具備拆遷、運輸、處置利用和產品應用等產業鏈相關環節較高整合程度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四)采用節能、環保、高效的新技術、新工藝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五)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產品(即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應用較同類產品有明顯優勢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工藝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等。同時,面向全省征集選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產品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案例。本次征集采取自愿申報的原則,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典型案例申報表》(詳見附件),并提供相關照片和佐證材料。1.申報單位近5年內未發生過重大環境污染責任事故,不得有專項資金申報、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生產經營活動在省內;2.申報單位對填報的內容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采用的數據真實準確,不存在夸大、隱瞞等情況;3.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技術工藝先進適用、成熟可靠,知識產權清晰;4.資源化再生產品市場適應性強,具有良好的經濟性及廣闊的市場推廣前景。對于選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產品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案例,應當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請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城管(綜合執法)部門做好本轄區內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典型案例征集與推薦工作,積極組織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或者工程項目建設單位進行申報,并由各設區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門統一匯總推薦,于2023年8月15日前將《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典型案例申報表》掃描件發送指定郵箱,電子版以及相關照片、佐證材料也請一并發送。推薦數量不限。同時,請省級相關部門協助發動本行業領域相關企業和單位進行申報,并推薦相關典型案例。(一)案例評選。我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案例進行審定,擇優選取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案例。同時,我廳視情組織對部分資源化利用企業和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現場調研。(二)案例公示。對審定并擬公布的典型案例,在省建設廳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三)案例公布。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典型案例,我廳將發文通報公布,供各地相關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學習借鑒,并優先向省無廢辦推薦年度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最佳實踐案例。同時,在省建設廳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進行集中宣傳,積極引導社會各界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理念。